@昆山人,最高罚5万!6月1日起施行!

2020-05-25

《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

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

将于6月1日起施行。


《条例》明确:

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,

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,

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;

随意投放建筑装修垃圾,

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,

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。

有罚也有奖励,

《条例》中也规定,

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

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,

予以表扬、奖励。

近年来,

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高位推进,

在“投、收、运、处”四个环节

全面发力,成效明显。

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%;

配备各类垃圾收运车辆,

实现分类垃圾分类收运;

加快厨余垃圾处置终端建设;

创新实施

垃圾分类社区(行政村)“灰榜”,

由各区镇(城市管理办事处)

对下属社区(行政村)的

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

进行专项督查。

▲2020年度4月份昆山市垃圾分类社区“红灰榜”

▲2020年度4月份昆山市垃圾分类行政村“红灰榜”


我市将以《条例》施行为契机和指引,

持续从“投放”和“处置”两端发力,

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收运处体系,

年内实现全市生活垃圾“三定一督”

(定时、定点、定人监督)

小区全覆盖


5月9日,由市委宣传部、市文明办、市垃分办举办的《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集中宣传月暨居民小区“三定一督”全覆盖工作启动。宣传月期间,我市将加大《条例》宣传力度,普及垃圾分类相关知识,通过组织动员全市各行业、各领域,从个人到家庭、从企业到社区,广泛树立市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,自觉养成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。

昆山开发区



昆山开发区蓬朗街道蓬晨社区做好“三加三减”,助推垃圾分类工作“三提升”。组建垃圾分类“观察队”,发挥社区党员、企业党员、居民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;“撤桶并点”,380个垃圾桶减少合并至9个投放点位;投入使用垃圾分类智能投放点,实现垃圾四分类七分法;规范垃圾收运流程,落实垃圾分类收集制度。


昆山高新区



昆山高新区按照“不同人员、不同车辆、不同要求、不同去向”的分类收运机制进行分类收运,配备垃圾分类收运车49辆、垃圾分类督导员132名、分拣员72名,推进高新区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运行。

▲实行分类收运机制

花桥经济开发区



花桥经济开发区建设完成有毒有害暂存点、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处置站,并对餐厨垃圾处理设备进行了扩容;建设完成占地30亩的建筑垃圾和大件垃圾分拣中心,木材、树枝集中处置点。

张浦镇



今年2月,张浦镇垃圾分类主题宣传展厅正式投用,居民可通过现场展示、视频教学、互动游戏等方式更好地了解垃圾分类知识。目前,张浦镇共有10个小区试点实行“三定一督”垃圾分类投放模式。

周市镇



周市镇所有小区已实现垃圾“定时定点”分类,街面全部实现“道路撤桶”,实行定时上门分类收运;共建成小区分类房39间、分类亭141座,配备各类分类收集运输车71辆,建设完成1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1个垃圾分类宣教中心;厨余垃圾日处理能力达43.1吨(含农村处置站),构建起全镇生活垃圾“大分流、细分类”的分类处理体系。

▲再生资源分拣中心

▲垃圾分类宣教中心

陆家镇



陆家镇按照政府引导、全民参与、城乡统筹、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,全面落实企业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,全力推进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,力争年内实现工会建会企业垃圾四分类设施全覆盖,打造10-20家企业垃圾分类试点,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企业垃圾分类陆家模式。

▲陆家镇《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集中宣传月暨全镇企业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

巴城镇



近日,巴城镇开展“垃圾分类  党员先行”主题党日活动,来自巴城136个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对全镇范围内小区、村庄开展垃圾分类主题活动,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员先锋“十带头”承诺,提升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,营造人人皆知、广泛参与的氛围。

千灯镇



千灯镇今年将实现全镇80个“三定一督”小区全覆盖,验收合格率不低于70%,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85%以上;启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,促进节约使用资源,完善可回收物投收运处体系建设,提高资源化利用能力。

▲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点

淀山湖镇



淀山湖镇建立四“色”清运车队,定时定点回收垃圾;实行垃圾分类收运“一街一策”,针对商业街等不同场所,物业公司分批次、分时间段上门回收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;组织网格员、志愿者成立垃圾分类宣讲团,开展“十进”宣讲;每月开展督查,落实整改清单,针对性地补齐短板。

▲建立四“色”清运车队

周庄镇



周庄镇在全旺村首先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定时分类收运模式,并制定《全旺村2020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实施方案》;每周开展两次不定期检查,对分类错误的农户进行指导;定期公布垃圾分类检查情况,宣传垃圾分类政策。


锦溪镇



锦溪镇在规定的垃圾投放时间段内,安排分拣员在投放点位指导居民投放,并做好记录;在非投放时间段,安排督导员在小区巡查,指导居民定时定点投放;实行垃圾分类刷卡积分奖励制,每月初进行积分兑换。

▲分拣员指导居民投放

柏庐城市管理办事处



柏庐城市管理办事同心社区开展浓情五月天“感恩地球妈妈·呵护绿色家园”垃圾分类主题活动;白塔社区组建党员先锋“白塔花开”志愿服务队,启动垃圾分类•环保童行宣传月活动,一系列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,让垃圾分类意识深入人心。


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



亭林城市管理办事处于4月初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“三定一督”工作模式,开展讲座、入户宣传、广场宣传等主题活动,逐步实施小区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。目前,办事处已在玉峰、新昆、星海等16个社区35个小区实行生活垃圾“三定一督”分类投放模式。


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



5月15日,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志愿者在雍景湾西苑开展了“一月一主题  共创文明城”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志愿服务活动。60余名志愿者对213户居民开展入户宣传。


震川城市管理办事处



5月16日上午,蝶湖湾社区开展“春回蝶湖——与文明同行”广场活动,宣传垃圾分类知识,进一步提高居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度和参与度。活动现场,主办方通过垃圾分类知识竞答、展板宣传及小品“垃圾分类靠大家”等活动,详细向居民介绍源头分类的小技巧和如何将垃圾分好类、入对桶。


此外,

我市还将通过

源头减量、智能化管理

等举措推进垃圾分类工作。



启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


在《条例》正式实施之前,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部分餐饮、旅游住宿企业率先开展源头减量工作,作出示范引领;《条例》实施后,通过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等方式,开展源头减量工作。



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化管理平台


我市通过引入智能车载称重系统等智能化设备等方式,实现生活垃圾数据采集、录入、智能反馈、等级评价等功能;对中心城区内通过验收的分类小区,安装智能监控设备,由人防向技防转变,提高分类监管水平。


建设市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


我市将加快市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建设,通过优化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大件垃圾投放拆解点布局,确保资源化回收利用率逐年提升;制定推动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优惠政策;通过市场化建设运营厨余垃圾终端处置设施,提升厨余垃圾处置能力。


▲我市首条建筑垃圾、大件垃圾移动破碎处理线装置


垃圾分一分,

环境美十分!

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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